2026 年 2 月 20 日,美国最高法院裁定上届政府基于 IEEPA(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)对几乎全部中国进口商品加征的对等关税违法。判决出来几小时内,退税询问就涌进了报关行。第二天上午,这些询问中有一半问错了问题。
IEEPA 裁决没有触及 Section 301。这两个关税体系共用一个国家(中国)和一个堆叠习惯,但它们的法律依据完全不同。Section 301 已经在 2025 年 9 月 25 日被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裁定合法,List 3 和 List 4A 都获维持。它不在 IEEPA 那场诉讼里,没有退税通道,而且截至本文写作时,2024 年 9 月四年期审查后定下的所有税率——包括半导体新的 50% 税率、中国电动汽车的 100% 税率——仍然全额生效。
如果你做对中国进口生意,2026 是该停止把 Section 301 当作"临时性附加税"对待、开始把它视为基线常态的一年。本文梳理 2026 年实际生效的税率结构、大多数团队会漏掉的 HTS 层级,以及在最高法院裁决和 11 月 1 日中美协议之后,关税堆栈实际怎么互相作用。
三句话讲清现状
中国进口商品的 Section 301 关税仍全额生效,税率从 7.5% 到 100%,核心结构自 2018 年以来未变,但被 2024 年的四年期审查显著扩展。2025 年 11 月 1 日的特朗普-习近平峰会把 178 项产品级豁免延长至 2026 年 11 月 10 日,但没有重新开放豁免申请通道——这意味着如果你的产品当时不在名单上,你就没有路径申请新的豁免了。最高法院的 IEEPA 判决从堆栈中移除了一层,但完全没有降低 Section 301、Section 232 或 AD/CVD 的敞口。
这是大头。剩下的细节里,藏的是钱。
一份比新闻周期更重要的时间线
下面这些日期决定了某个 HTS line 在某次入境时,适用什么税率。如果哪天 CBP 审计员让你说清规划估算的依据,他们会先核对这些日期。
2018 年 6–9 月。List 1、List 2 生效,涉及约 500 亿美元工业机械、机器人和电子元件,加征 25%。这两份清单从那时起未变。
2018 年 9 月 → 2019 年 5 月。List 3 起步 10%,2019 年 5 月升至 25%,涵盖约 2000 亿美元中间品和消费品。多数家具、灯具、家用电子和零散组件归在这里。
2019 年 9 月 → 2020 年 2 月。List 4A 起步 15%,在 Phase One 协议下降至 7.5%,涵盖 1200 亿美元的服装、鞋类和消费日用品。List 4B 计划生效但从未启用——它正式处于 suspended 状态,这就是为什么手机、笔记本电脑、玩具未被 Section 301 直接覆盖。
2024 年 9 月。拜登政府的四年期审查最终确定对战略品类的针对性加税:中国电动汽车升至 100%,锂离子动力电池及零部件升至 25%,太阳能电池和多晶硅片升至 50%,岸边集装箱起重机、注射器和针头、特定关键矿物均出现新增或加大税率。
2025 年 1 月 1 日。HTS 8541、8542 项下半导体产品由 25% 升至 50%。这是悄无声息地砸到最多规划模型上的那一次税率变动——因为它也覆盖含中国产芯片的消费类成品。
2025 年初(4 月)。基于 IEEPA 的对等关税层叠到现行 Section 301 之上。中国进口商品综合关税短暂超过 50%,随后随 IEEPA 税率全年波动。
2025 年 9 月 25 日。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维持 List 3 和 List 4A。底层关税没有退税通道。涉及超 6000 名原告、约 3500 起诉讼的法律挑战至此基本终结。
2025 年 11 月 1 日。特朗普-习近平峰会促成中美贸易协议。178 项产品级豁免延长至 2026 年 11 月 10 日。豁免申请通道未重启。中国相关 IEEPA "芬太尼关税" 由 20% 降至 10%。
2026 年 2 月 20 日。最高法院裁定 IEEPA 关税违法。Section 301 不在该案,不受影响,无退税通道。
六年半的堆叠、修改、诉讼、再校准。CBP 表 7501 上那个数字,是这一切的净值。
2026 的关税层,用数字看
把政治剥掉,剩下的是任何中国原产货品进口商都必须能建模的关税堆栈:
2026 年中国货品入境的当前关税堆栈
- MFN 基础税率——HTSUS 上的标准税率,因分类不同从 0% 到 37.5% 不等
- Section 301——7.5%(List 4A)、25%(Lists 1–3),或 25%–100%(2024 年审查后的战略品类)
- Section 232——适用于特定钢、铝、铜和汽车产品;堆叠规则受 2025 年 4 月 29 日反堆叠行政令约束
- AD/CVD——案件特定、生产商特定,税率 0% 到 400%+,叠加在以上所有层之上
- MPF 与 HMF——商品处理费(0.3464%,2026 年最低 32.71 美元 / 最高 634.62 美元)与港口维护费(海运货物 0.125%)
算账很无情。10 万美元一票货,HTS 8541 项下与 LED 相关的半导体器件,中国原产,无豁免:MFN 基础 0 美元 + Section 301 5 万美元(2024 年审查后的 50%)+ MPF 约 346 美元 + HMF 约 125 美元 = 在做任何 AD/CVD 分析之前,关税单已经是 50,471 美元。同一票货放在两年前,四年期审查加税之前,大概只要 25,471 美元。这一行差额,2025 年悄悄把多个消费电子品类的产品路线图杀死了。
几乎所有人都答错的豁免问题
2026 年共有 178 项 Section 301 当前生效豁免。多数进口商,包括做了多年进口的老手,如果不查根本说不清楚自己的产品有没有覆盖。默认假设——"我的产品以前被豁免过,现在应该还是豁免"——错的频率高到我们已经把它视为红旗。
机制是这样的:Section 301 豁免要通过 HTSUS 第 99 章二级编码(9903.88.xx 系列)在入境总结(entry summary)上声明。你只填主 HTS 分类、不填 9903 line,CBP 就会按全额 Section 301 税率收钱。我们见过进口商因为入境时忘了标注当前生效的豁免,半年里少省下六位数关税。
178 项有效豁免里,164 项是产品级豁免,14 项覆盖太阳能制造设备。除非未来再有协议续期,否则全部在 2026 年 11 月 10 日到期。豁免申请通道是关闭的——目前没有路径申请新的产品级豁免。如果你的产品不在名单上,你的选项剩下:分类复审(有没有一条站得住的替代 HTS line?)、原产地复审(实质性改变是不是真的发生在中国?)、或 First Sale 估值(后面会讲到)。
下一票货之前要带给报关行的一句话:"把我这条 HTS line 下的有效 9903.88.xx 豁免拉给我看,确认我们到底有没有在主张豁免。如果没有,为什么没有。"这场对话每年认真做一次,比多数关税工程项目都值钱。
策略 1:分类复审(多数进口商最该做却跳过的高 ROI 项)
分类不是单一正确答案。它是把 GRI(归类总则)、章节注释、解释性注释,应用到一个具体产品上的过程。讲道理的人——以及 CBP 自己,在不同的 ruling 里——有时候会对相似产品给出不同但都站得住的归类结论。
举一个真实例子。CBP ruling N219388 处理三款男士针织服装。PPK 42106 和 PPK 52073——平面丝网印 T 恤——归到 HTS 6109.10.0012,MFN 16.5%。PPK 63814 结构相似,但用的是 "slub jersey"(毛圈面料),CBP 认定这是"明显非 T 恤特征",归到 HTS 6110.20.2069(MFN 同样 16.5%)。两者都在 Chapter 61 里。两者都不算"错"。但叠上 Section 301 之后(根据 10 位编码具体落点的差异,可能是 List 3 也可能是 List 4A 覆盖),细微的分类差别会让关税堆栈出现可量化的差额。
这里的教训不是"找一个有创意的归类"。是"站得住的归类,有时候不是你供应商或你那张老表上一直在用的那个"。一次认真的分类复审,由持牌报关行对照当前 CROSS rulings 来做,是大多数中小进口商能做的、单笔 ROI 最高的合规项目。
策略 2:First Sale 估值(第一次销售规则)
Section 301 是叠在交易价值上的。你能压低交易价值,就能压低之上每一层的百分比。
First Sale 规则,正式确立于 1996 年财政部决定 T.D. 96-87,法理基础来自联邦巡回法院 1992 年的 Nissho Iwai American Corp. v. United States 判决。它允许进口商按"外国厂家卖给外国中间商"的价格(而不是中间商再卖给美国进口商的更高价格)缴纳关税。在多层级交易中——尤其是亚洲采购的电子、服装、消费品行业常见的"工厂→香港中间商→美国进口商"结构——中间商的加价幅度可达 15–30% 以上。把这部分加价从应税价值里剥离,就把以上所有百分比层都按比例砍下来。
但条件极严。CBP ruling H327067 是教科书级反面案例:CBP 否决了一项 First Sale 主张,因为中间商既未取得 title(所有权)也未承担灭失风险——交易的 Incoterms 和文档露馅了。CBP 在 2024–2025 年对 First Sale 的执法明显收紧;2026 年使用或考虑该结构的进口商应预期会收到核查问询,而文档要求(合同、订单、发票、提单、付款凭证、关联方下的转移定价分析)非同小可。
First Sale 不是一个"小聪明"。它是一种合法估值方法,在书上已存在 30 年。但它要求中间商层级有真实的商业实质。如果你的"中间商"只是一个从不持有 title 的纸面实体,那 First Sale 是用不了的——硬主张就是 Ceratizit 那种 False Claims Act 案件的雏形。
策略 3:原产地多元化(及一定要避开的陷阱)
2025 年 12 月 Ceratizit USA 那笔 5440 万美元和解——把中国产钨碳化物伪报为台湾产以躲避 Section 301——划下了一道有些进口商已经在向之漂移的硬底线。原产地工程是合法的;原产地伪报不是。
合法的多元化,是真的把生产环节挪走,或者真的在第三国达成 19 C.F.R. § 102.21(纺织品和服装)或其他品类判例下的实质性改变。"实质性改变"是高度事实导向的检验——境外加工必须产生一个新的、有不同名称、特征或用途的商品。把中国产成品塞进越南包装盒,不算。中国布料运到柬埔寨裁剪缝制成成品衣服,可能算,具体看章节规则。
在你为越南、墨西哥、泰国供应商投资生产线之前,先去申请 binding ruling(具约束力的预归裁定)。CBP 接受原产地裁定申请,而一份 binding ruling 是"可辩护的多元化战略"和"False Claims Act 风险敞口"之间的分水岭。
未来 12 个月需要盯的三件事
按重要性排序:
2026 年 11 月 10 日的豁免到期日。豁免会再延期、扩大、还是直接到期,这是当前依赖豁免的进口商最大的变量。按到期建模。任何延期都按上行算。
下一次四年期审查。Section 301 法定四年一次审查,下一次已在日历上。生物技术、先进电池、无人机、机器人——都是新增或上调税率的候选品类。如果你做这些品类,即便目前不适用 Section 301,也要按 25% 加征层去建模一份压力测试。
Section 232 和后 IEEPA 时代的格局。IEEPA 路径关上之后,行政当局有动机把 Section 232(钢、铝、铜、汽车)和 Section 122(独立的全球性关税权限)扩展到此前由 IEEPA 覆盖的品类。Section 301 即使不动,关税堆栈的整体架构仍然会持续变化。
如果你做对中国进口、目前还没有为每个活跃 SKU 建立一份源头可溯的当前 Section 301 复审记录,那这就是本季度该做的项目。用 免费落地成本计算器 在当前税率下建模整个堆栈,用 HS / HTS 查询 把每一层的源 URL 和检索日期记录下来。豁免到期日比你以为的近。
规划指南,非法律意见。关税分类、估值、原产地认定均高度事实导向。如需具约束力的判定,请向 CBP 申请 ruling。涉及 AD/CVD、First Sale 或 False Claims Act 敞口问题,请咨询持牌贸易律师。

